关于申报老旧小区改造事项的通告_即时

2023-04-01 06:10:20 我爱东安

广大县城居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改善我县城镇老旧小区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现特就申报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资料图)

1、原则上为县城规划区域内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对基础设施破旧、功能不齐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小区可适当放宽至2005年前建成;

2、未列入近五年旧城改造和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

3、征求居民意见,小区3/4以上业主同意;

4、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以及房屋有结构安全隐患的小区不属本次老旧小区改造的范畴。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优先支持改造

1、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明确了小区管理方式的;

2、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群众基础好,自行拆除违章违规建筑物、构筑物的;

3、落实了受益群众出资支持改造的。

三、改造内容

小区内道路、供排水、通讯、供气、绿化、照明、围墙、加装电梯、停车库(场)、雨污水排水、公共厕所、垃圾桶等基础设施,小区内配套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服务设施。

四、资金来源

改造资金为申请国家补助资金以及住户自筹。

五、申报程序

1、小区召开群众大会,大多数群众同意申报并选出业主代表;

2、撰写申请报告并小区群众签名,填写调查摸底表。

3、将申请报告、调查摸底表报所在社区审核,社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县住建局城建股。

4、县住建局联合社区进行实地审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择优将符合条件的小区优先纳入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申报计划,未纳入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进入东安县老旧小区项目库。

六、时间要求

自本通告发出日起至4月20日前。

联 系 人:蒋 政 陈 淼

联系电话:0746--4219969

附件1:《小区改造项目居民意见征求书》

附件2:申请报告(参照模板)

附件3:申请纳入东安县 2024年度中央补助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调查摸底表

(以上附表请到所在社区领取)

东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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